推广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的困惑(1)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来到中国已有八年的历程了,如同所有新生事物的发展历程一样,贷款五级分类的推行也经历了一个被人逐步认识和接纳的渐进过程,商业银行起步较早,贷款五级分类已发展到十二级和十四级甚至更多级,贷款分类更趋科学和细化。我县农村信用社从2004年开始搞试点,对贷款五级分类才有了一个萌芽性的认识,而真正全面接触贷款五级分类是要从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推广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开始。从四月底开始,我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在全面推行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一些实际困难和疑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认定的时间和统计的时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要求,农村信用社要对信贷资产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季要对贷款进行一次分类,而现在全省在贷款的认定时间和统计时间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那么统计的标准的就会千差万别,也就会势必造成分类结果报送质量的不同。
二、贷款分类的范围是否包含票据置换贷款和核销贷款。按照贷款管理的要求,对置换贷款和核销贷款信用社都采取账销案存的办法,还要求考核信贷员对此类贷款的监督与清收,尽管此类贷款早就已划为损失类,但这次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是否还要对此类贷款按损失类贷款的要求进行认定。
三、贷款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贷款五级分类的复杂性。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既有政府机关部门,也有行政事业单位,还有大量的关停乡村两级企业,甚至是乡村两级组织,政府部门及其组织的贷款现在是新官不理旧事,贷款档案的收集与贷款的清收根本是无从下手,贷款的分类也不知道该放到企事业单位贷款还是自然人贷款中去,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政府部门及其组织是既不属于企事业单位也不属于自然人。另外,大量的关停乡村两级企业早已是人去楼空,无账可查、无档可阅,信贷档案难以健全,贷款认定无据可填。
四、企业法人贷款的界定模糊不清。
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贷款有的是用企业的名称,有的是用企业法人的名称,那么在分类的具体过程中,可能用企事业单位名称的贷款就会放在企事业单位类,而用企业法人名称的贷款就会放在自然人其他贷款类,那么在分类的形式和要求上就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这方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五、一些特殊类别的贷款在实际分类中操作很难。
在党政干部拖欠贷款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私借公用的贷款,如果是针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析,此类贷款是不能放在不良类贷款当中。而实际上此类贷款是借款人落实不下来,政府部门也落实不下来,尽管有些已经经过依法起诉,到最后也进入不了执行程序,因此,对此类贷款也是难以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