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6月29日第一阶段CEPA签署以来,迄今已满整整3年的时间。
日前,内地各省区外经贸部门的“第一把手”陆续赶往香港,参加昨日下午商务部就“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3周年议题召开的会议。
粤港澳受益 最多税款优惠逾4亿
来自广东省外经贸厅的数据显示,CEPA实施以来粤港澳三地的外贸受益最大。以粤港进出口为例,去年全年经广东口岸进口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产品货值以及优惠税款,均占全国的7成之多。
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最新数据,CEPA自2004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内地从香港进口“安排”项下受惠货物总值近6亿美元,税款优惠为4亿多元人民币,主要包括药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制品、食品、纸制品、音像制品和珠宝首饰等。从澳门进口158万美元,税款优惠145万元人民币。货物主要包括服装、电导体、硅酸盐水泥、铜箔、塑料包装袋、绘图墨水等。
随着三个阶段CEPA的陆续签署实施,享受“零关税”的港澳产品范围逐年扩大,已经从最初的香港374个税号、澳门311个税号的产品,分别扩大至目前的1370个税号和601个税号的产品。根据“安排”的有关补充协议,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港澳的所有产品(除内地禁止进口和国际公约规定的产品外),经内地与港澳磋商确定相关原产地标准后全面实施“零关税”。
与此同时,CEPA更为香港业界所关注的,就是吸引内地企业赴港投资。据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介绍,从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第一季度,内地已有378家企业获批赴港,涉及金额高达22.3亿美元的投资。
业内呼吁尽快制定配套政策
CEPA实施三年来,在港澳零关税货物进入内地以及服务业在内地设点开拓业务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诸多领域的业内人士同时也反映,由于CEPA一些配套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形成了“大门已开,小门未开”的状况。比如说,服务行业的开放措施,相关配套措施及实施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港澳服务业投资者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根据CEPA的条文精神,在权限范围内尽快制定CEPA实施的配套措施和相关细则,规范具体运作,消除各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于对CEPA的理解存在差别引起的规定不同或具体操作有异的做法。
另据了解,CEPA项下服务业审批权大多集中在中央及省级相关部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CEPA实施的效率。上述人士发出呼吁,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对港澳地区开放的服务行业中不涉及整个宏观经济运作的审批权,适当下放给省级(或下级)部门,以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
据香港业界反映,CEPA虽然降低了香港企业及个人进入内地服务业的门槛,但对于香港中小企业来说准入条件仍不低。港澳客商反映,特别是银行、保险等领域门槛较高,限制了港澳企业的进入。他们建议,广东可根据港澳产业的特点,积极向中央争取放宽港澳资本在粤的行业准入门槛,为港澳服务业“度身定做”一些市场准入政策,加强两地中小企业合作。
例如相应降低港澳银行在粤设立分行的条件,使其能在更短时间内增设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更好地推动港澳金融业与广东制造业的融合及粤港澳三地金融业的合作。
